2008年“中华经典诵读”“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开展
4月3日,教育部举行了2008年第1次媒体通气会,通报2008年“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方案。
据悉,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前一年成功开展“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举办以传统节日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 ”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征集”活动。活动创意得到了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和文化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并被纳入中央文明办“我们的节日” 活动中。李岚清同志专门为活动篆刻“中华诵”、“中华赞”两枚印章作为活动徽标。
会上,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用司司长王登峰介绍了2008年“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征集”活动安排。“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于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在全国开展。整个活动围绕4个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节),以公众参与与主体晚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明、端午和中秋的诵读晚会分别由江苏、湖南和山东承办,以专业人士朗诵为主,同时展示群众诵读成果。与此同时,由各省相关部门组织当地群众参与诵读竞赛活动,选拔推荐优秀选手于春节前参加全国诵读总决赛。中国教育电视台将于春节出席播放决赛暨颁奖晚会实况,中央电视台将播出经典诵读比赛精编版。
“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于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11月15日举行。征集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4个传统节日为主体的原创性诗词歌赋作品。参赛者可登陆支持本活动的中国教育电视台网、新郎网、中国语言文字网的专设页面,报名并上传创作作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组委会专设信箱(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10)。作品经过初选后,即在官方网站公布,供公众评选。优秀作品的评选,由专家和网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秀作品将在全国性报刊刊载,由语文出版社结集出版。适于朗诵的作品将在2008年岁末举行的“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诵读展示。
此外,国家语委和中国教育电视台还将通过举办节日象征物推荐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载体,使传统节日与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相结合,与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
来源:中国语言文字网
【相关连接(一)】
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活动方案
主办:中央文明办调研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文化部科技教育司、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承办: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拟于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1月31在全国开展。整个活动围绕四个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节),以公众参与与主题晚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突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大主题。清明、端午和中秋的诵读晚会分别主要由江苏、湖南和山东省承办,以专业人士朗诵为主,同时展示群众诵读的成果。与此同时,由各省相关部门组织当地群众参与诵读竞赛活动,选拔推荐优秀选手于春节前参加全国诵读总决赛。
一、大赛宗旨
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广泛诵读经典,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挖掘与诠释中华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参赛对象与报名方式
在社会深入发动和广泛开展诵读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对参赛人员的选拔。参赛者应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以各级各类学校师生为主,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
比赛按照参赛人报名时实际身份编组。设幼儿组、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大学生组、留学生组、教师组、社会人员组。
参赛者请登陆户籍所在省市指定网站报名,或直接登陆中国教育电视台网站和新浪网专设页面,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三、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2008年6月30日
各省分赛区初赛时间为:2008年7月1日—2008年8月31日
全国网络预赛时间为:2008年9月1日—2008年10月31日
全国总决赛时间为:2008年12月
四、大赛流程
1.报名:4月16日起,所有参赛者均可登陆“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官方网站,按提示要求报名。报名同时即可查询所在分省赛区初赛时间、地点安排。
2.分赛区初赛:各分赛区在8月31日前统一组织本赛区所有报名选手进行初赛,初赛由不少于5名专家参与评审,最终将各参赛组前3名选手比赛视频资料(时间3-5分钟,wmv格式)上传至全国活动指定网站。
初赛篇目应与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四大传统节日相关。
初赛期间,网站持续接受上传,并将同步公示,但暂不开放投票功能。中国教育电视台将开辟专栏节目,跟踪报道各地初赛情况。
3.全国网络预赛:全国网络预赛采用专家评选和网络公众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众从9月1日起可登陆活动官方网站,为支持的选手投票。同时,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全国七个组别的参赛视频进行打分。选手的最终名次由专家评选名次和公众网络票选名次共同决定(分别占70%和30%)。专家评审团意见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同时公众可在网上论坛留言。本轮预赛以参赛组为单位,每组评出前10名选手,晋级全国总决赛。
中国教育电视台将继续在专栏节目中陆续播放晋级总决赛选手及赛事进展情况介绍。
4.全国总决赛:决赛于2009年春节前在北京举行。以指定篇目诵读、自备篇目诵读、即兴演讲和综合知识问答、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决赛以组为单位进行。现场将由7名专家共同评审打分。各组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另设优秀奖、单项奖若干名。
中国教育电视台将于春节除夕播放决赛暨颁奖晚会实况,中央电视台将播出经典诵读比赛精编版。
五、专家评审团
总决赛现场聘请影视话剧表演艺术家、文学/文化/民俗学家、语言教学专家、儿童教育专家担任评委,根据组别不同进行分配。
初赛、预赛阶段将聘请朗诵表演艺术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指导培训。
【相关连接(二)】
我们的节日——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方案
主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国家语委
承办:中国教育电视台
协办:语文出版社
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网、新浪网、中国语言文字网
一、活动宗旨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通过对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四个传统节日为主题的原创性诗词歌赋作品的征集,深入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倡导文明、和谐、喜庆、节俭的节日理念,弘扬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同时提升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为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活动对象与参与方式
广泛组织动员全国大中小学学生参加,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华人、在华留学生以及国外汉语爱好者积极参与。
参赛者可登陆支持本活动的中国教育电视台网、新浪网、中国语言文字网的专设页面,报名并上传创作作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组委会专设信箱(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10 )。
三、征集作品要求
1.体例不限,可为古今体诗词、散文、赋、楹联等各类文学体裁。
2.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3.内容:对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有深入挖掘;以新时代的视角重新审视传统节日,发现其时代内涵;面向未来,展望中华传统如何有活力地薪火相传。
4.作品经过初选后,即在官方网站公布,供公众评选。
四、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的征集时间为:2008年3月26日-2008年9月30日
本次活动的评选时间为:2008年10月1日-2008年11月15日
五、评奖原则和奖励方式
征集来的篇目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专家评选和网络大众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众从活动启动之日起即可登陆活动官方网站参与投票评选。作品的获奖名次由专家评审组与公众网络票选名次共同决定(分别占70%和30%)。
本次活动共设古体诗词、新诗、散文、赋、楹联五个参赛组,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国家语委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并拨付50万元专款用于奖励。
优秀作品将在全国性报刊刊载,由语文出版社结集出版。适于朗诵的作品将在2008 年岁末举行的“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由获奖诵读选手展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