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全市高中音乐教师在义乌三中举行以“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为核心的实施学分制评价研讨活动。在观摩义乌三中、义亭中学两堂音乐公开课的基础上,会议听取了高中新课程改革样本学校义乌中学陈伟斌老师做的关于开展以“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为核心的音乐学分制评价的实验报告,就音乐教师如何开展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作了具体的操作性指导。
讨论中,与会老师认为要实施好过程性评价,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注重学习小组的设立及其管理记录、相互竞争等功能的发挥;在课堂教学中要精心设计好问题与活动;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并以学分制的形式呈现学生学习成绩是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从音乐学科的特点来看,开展过程性评价更能体现学生对该学科的学习情况。在学分制评价中,学生的学科成绩将依据平时的过程性评价最后获得该学科的学分。学生修得的学分是决定各学科的学业成绩是否合格以及能否毕业的依据。学生按照学科相应的学分要求将被评定为A(优秀)P(合格)E(不合格)三等,其中A等和E等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和5%。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生学习过程性评价”是高中课程实行学分制的核心,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过程表现,有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使学生评价规范化、科学化。